船政文物建筑——海底電纜遺址

日期:2018-12-27 16:02 來源:方志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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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底電纜川石段 

海底電纜

  光緒十三年(1887),臺灣巡撫劉銘傳決定鋪設滬尾(淡水)—川石水線,全長達117海里,由英商怡和洋行承包,船政電報學堂畢業(yè)生參與敷線工作。同年4月重新勘測,6月電纜運抵臺灣,7月以“飛捷”號炮艇作為水線船開工鋪設,9月竣工,1011日投入使用、營業(yè)。中日甲午戰(zhàn)爭后,臺灣被迫割讓給日本,這條電線改由日本人管轄。日本人委托大東電報公司代經營福州與臺灣的電報業(yè)務。1930年底大東電報公司在華的特權到期,理應收回。但國民政府交通部暗中與大東電報公司續(xù)約延長14年期限,激起福州電信員工的強烈反對。在請愿等斗爭方式無效情況下,電信工會代表于193151日凌晨6時砍斷川石島一端的線頭,自此兩岸電信電纜中斷?,F(xiàn)遺址尚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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