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州閩侯大學城(浦南)110千伏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

榕發(fā)改審批〔2025〕1號
日期:2025-03-06 09:58 來源:發(fā)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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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供電公司:

  你司《關于商請核準福州閩侯大學城(浦南)110千伏輸變電工程的函》(榕供電函〔2024〕477號)及有關附件收悉。經研究,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:

  一、為優(yōu)化福州市高新區(qū)網架結構,提高供電可靠性,依據《行政許可法》《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》,原則同意建設福州閩侯大學城(浦南)110千伏輸變電工程(項目代碼:2403-350100-04-01-235140)。

  項目單位為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供電公司

  二、變電站位于閩侯縣上街鎮(zhèn),線路走向為:

  該線路工程分別由110千伏超岐Ⅰ路#13、#14塔附近開斷,采用兩個單回架空線路往東北走向,下穿500千伏福井Ⅰ、Ⅱ路、220千伏超先線后,同塔雙回向東架設,跨福銀高速公路,下穿110千伏高青Ⅰ路/超蔗線、110千伏岐上線至岐頭村西北側,改為電纜沿溪源江南岸綠化帶往東敷設至學府路西側,改為架空線跨學府路、溪源江,采用電纜敷設接入110千伏大學城變。

  三、項目主要建設規(guī)模和內容:

  項目新建110千伏變電站1座,總用地面積4508.84平方米,總建筑面積1228平方米,本期變電容量2×63兆伏安;新建110千伏線路折單長4.46公里,其中架空線路折單長3.48公里,電纜線路折單長0.98公里。新建通信光纜6.12公里,配套建設2套2.5G光端機、1套綜合數據網接入設備、3臺IAD設備等相應二次系統(tǒng)。

  四、項目總投資11343萬元(含建設用地費763萬元),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835.75萬元,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比例為25%。項目股東為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供電公司,出資比例為100%。

  五、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供電公司對項目社會穩(wěn)定風險進行分析,社穩(wěn)分析確定項目社會穩(wěn)定風險等級為低風險。請項目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,切實維護群眾利益,確保項目順利實施。

  六、招標事項:根據招標投標法、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(guī)定,項目單位申請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(fā)包,其招標事項不再核準,請嚴格依法依規(guī)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。

  七、按照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為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出具的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》(用字第350121202400045號)及《關于福州閩侯大學城(浦南)110千伏輸變工程路徑意見的復函》(侯自然函〔2024〕778號)等。

  八、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(guī)定的建設地點、建設規(guī)模、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,請按照《福建省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及時提出變更申請,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,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。

  九、請項目單位在開工建設前,依據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辦理規(guī)劃許可、土地使用、資源利用、安全生產、環(huán)評等相關報建手續(xù)。在建設過程中,加強管理,落實環(huán)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措施,確保工程質量安全。

  十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,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,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。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,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。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(guī)定向我委申請延期的,項目核準文件或同意項目變更決定自動失效。

福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

2025年1月2日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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